
岳塘新闻网4月12日讯(通讯员:肖黎 刘倩)近日,岳塘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饲养宠物狗而引发的纠纷案件,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。
黎女士曾饲养了一只宠物狗“麦子”陪伴自己度过闲暇时光,2020年1月,黎女士因工作原因,无法继续照顾“麦子”,便将其寄养在宠物店内,并委托宠物店老板找一名爱狗人士领养。郑女士应宠物店老板之约领养了黎女士的宠物狗“麦子”。因随后的一次“麦子”走丢事件,黎女士知晓后为了更好约束郑女士用心抚养,双方便签订了宠物领养协议,确定了喂养方式、文明养狗、不定期回访等协议,约定期限为一年。如郑女士违反约定,黎女士有权要求郑女士返还“麦子”。因未能达成线下回访意见,黎女士遂以郑女士违反协议中接受不定期回访等义务诉至法院,要求郑女士向其返还“麦子”。
庭审过程中,双方都表示愿意继续饲养“麦子”。黎女士表示,郑女士没有按照规定让她与“麦子”见面回访,违反了当初签订的领养协议,她有权要回“麦子”。而郑女士则表示,自己现在是孕妇,行动多有不便,没有不同意回访,不存在违反协议的行为,不同意将“麦子”送回。承办法官见两人均是爱狗人士,对“麦子”都有深厚的感情,且焦点仅是为了能多见到“麦子”,遂在休庭时做起了双方工作,融情入法,向双方释法析理,希望双方各退一步。最终,双方达成调解协议,郑女士同意为黎女士提供一次线下回访,并同意再向黎女士提供四次视频回访,“麦子”所有权归郑女士所有,双方再无争议。次日,在法院的组织下,黎女士在法院看到了好久不见的“麦子”,并对承办法官表达了感激之情。
责编:郭璇
来源:岳塘新闻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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